万宁:有石家庄旅居史人员请主动申报
1月6日,记者从万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获悉,鉴于目前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确保有石家庄旅居史人员全部找到、不漏一人,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万宁市发布公告,要求有石家庄旅居史人员请主动申报。
据公告要求,请每一位公民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如有自2020年12月10日(含)至本公告发布日之间有过河北省石家庄市,特别是藁城区旅居史的人员,即从河北省石家庄市到万宁的外省人员(包括务工、旅游、居住等人群),返琼的本市人员(包括返乡大学生、务工返乡人员及其亲属、探亲返乡人员、旅游返乡人员等),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请在获知公告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市指挥部申报,申报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现住址、离开石家庄市时间等,申报截止日期为今天(2021年1月6日)22点整。也请本公告发布日之后有过河北省石家庄市旅居史的人员,在获知公告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市指挥部申报。市指挥部在接到申报后将派员上门登记核实相关信息。
如果有在政府部门排查过程中故意回避、逃避、隐瞒不报、谎报虚假信息,或者在获知本公告后不主动申报,导致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市有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以及《海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如有发现疑似人员,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的镇(区)、社区(村)报告,或直接拨打举报电话12345。
申报电话:0898-62223575
文昌
文昌:有河北省石家庄市旅居史人员请主动申报
1月7日,文昌市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要求有石家庄市旅居史人员主动申报。公告要求:
一、请每一位公民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如有自2020年12月10日(含)至本公告发布日之间有过河北省石家庄市,特别是藁城区旅居史的人员,即从河北省石家庄市到文昌市的外省人员(包括务工、旅游、居住等人群),返琼的本区人员(包括返乡大学生、务工返乡人员及其亲属、探亲返乡人员、旅游返乡人员等),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请在获知公告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市指挥部申报,申报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现住址、离开石家庄市时间等。市指挥部在接到申报后将派员上门登记核实相关信息。
二、如果有在政府部门排查过程中故意回避、逃避、隐瞒不报、谎报虚假信息,或者在获知本公告后不主动申报,导致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有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以及《海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三、希望广大群众如有发现疑似人员,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的镇(场)、社区(村)报告,或直接拨打市指挥部热线或12345热线报告。
申报电话:0898-63266823
申报邮箱:fk63266823@163.com
陵水
关于呼吁有河北省石家庄市、
邢台南宫市地区旅居史人员主动申报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鉴于目前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较为严峻,我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增加,为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我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南宫市计划来陵人员应在来陵前2天内主动向所在单位、小区进行预约登记,提供核酸检测等相关证明材料。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防控形势研判您的来陵风险,并指导您做好防护措施。
二、自2020年12月10日(含)以来有过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南宫市,特别是有藁城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地区旅居史人员密切接触的,由本人或所在小区物业主动向所在乡镇进行申报登记(申报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现住址、离开石家庄市、邢台南宫市时间、核酸检测证明结果等)。请您在申报后主动配合落实我县管控措施,尽量保持居家观察,避免随意外出走动,做好防护措施,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我们及时为您安排核酸检测等防控服务。
如故意回避、逃避、隐瞒不报、谎报虚假信息,或者在获知本公告后不主动申报,导致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我县将对其采取相关措施,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如有发现疑似人员,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的乡镇报告,或直接拨打举报电话12345。
申报电话:
椰林镇:0898-83316858
英州镇:0898-83470061
光坡镇:0898-83340163
提蒙乡:0898-83331215
本号镇:0898-83400949
文罗镇:0898-83412033
隆广镇:0898-83410116
新村镇:0898-83361116
三才镇:0898-83350368
黎安镇:0898-83339066
群英乡:0898-83439002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898-83323213
申报邮箱:fyfkzhbb@163.com
保亭
公告
鉴于目前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确保石家庄旅居史人员全部找到、不漏一人,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如有自2020年12月10日(含)至本公告发布日之间有过河北省石家庄市,特别是藁城区旅居史的人员,即从河北省石家庄市到保亭县的外省人员(包括务工、旅游、居住等人群),返琼的本县人员(包括返乡大学生、务工返乡人员及其亲属、探亲返乡人员、旅游返乡人员等),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请在获知公告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申报,申报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现住址、离开石家庄市时间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6日)22点整。也请本公告发布日之后有过河北省石家庄市旅居史的人员,在获知公告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申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接到申报后将派员上门登记核实相关信息。
请每一位公民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如果有在政府部门排查过程中故意回避、逃避、隐瞒不报、谎报虚假信息,或者在获知本公告后不主动申报,导致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县有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以及《海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如有发现疑似人员,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的(乡)镇、社区(村)报告。
申报电话:0898-83669523、0898-83665868;
申报邮箱:wjw83660668@163.com。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